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,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出产答应作业,现将有关的企业产品出产答应证标志运用事宜公告如下:
企业产品出产答应证标志由产品出产企业自行加印(贴)。企业运用企业产品出产答应证标志时,可根据本身的需求按款式份额扩大或许缩小,但不得变形、变色。
自2010年6月1日起,之前获得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持续运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出产答应证标志包装物。